数字报 济南日报 济南时报 都市女报 当代健康报 人口导报
外文版
繁体中文
教育新闻  区县教育  
中考新闻  高考新闻  
名校会课厅  专题活动    
名师大讲堂  教育论坛
小学新闻  初中新闻  幼教新闻
高中新闻  职专新闻  名校展示
资 讯 互 动 校园动态

当心!校园贷销声匿迹 分期消费平台又盯上了大学生

http://www.e23.cn2016-08-29 12:48:58人民网

    摘  要:在校园贷暂时“销声匿迹”一段时间后,近期各类分期消费平台开始“侵占”校园市场,而事实上分期平台是校园贷的一种“变身”。对此,有关专家指出,校园贷如此之乱,应当从贷款的发放方式、担保模式、业务宣传推广方式等来进行相应规范。

贷”目前处于怎样一种监管中呢?

  多名专家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校园贷包括线上和线下借贷两种方式,线上借贷和其他P2P网贷平台一样,应当接受银监会等部门的监管;线下借贷则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约束,应当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局、商务部门共同监管。但是,不论线上还是线下,目前都未有针对校园贷的具体监管条例,这使得校园贷的监管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

  前不久,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评估稿)》。该评估稿中针对P2P网贷平台进行了多项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并没有提到校园贷。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该评估稿是P2P平台的“基本法”,而校园贷属于其中体量很小的一块,因此并没有细化到校园贷上面去;还有的认为P2P和校园贷并不完全重合,P2P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基于网络的借贷关系,而校园贷大多属于个人与平台之间的贷款关系,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因此在此次的评估稿中,并未对校园贷有具体规范。但是,专家们一致认为目前的校园贷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亟须相关部门出台法律文件进行规范。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郭田勇教授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校园贷中线上发放贷款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多数还包括线下金融公司,如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社会上的其他资产公司等。而校园贷事实上属于消费信贷,目前关于消费信贷还没有特别具体的管理条例,未来应当出台相应管理规范。郭田勇表示,校园贷如此之乱,不必“一关了之”,因为传统金融公司也可能出现跑路、逾期等问题,校园贷需要考虑的问题是怎么规范和纠正。他认为,应当从贷款的发放方式、担保模式、业务宣传推广方式等来进行相应规范。

  财经观察

  校园贷额度应设限

  中央财经大学互联网金融与民间融资法治中心副主任孟祥轶博士认为,校园贷可以被“暂停”,因为“太乱了”,但最终还是应该开放。

  在他看来,借贷是一种古老的金融现象,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更快捷地获得融资,是经济金融的福利,也是普惠金融的一部分。从消费信贷的角度来讲,这种金融产品的初衷是没有错误的,它是一种金融创新,也是服务有需要的人。但是,借贷一定要与还债能力相匹配,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被借贷,也不是所有的用途都应当给予借贷。因此,现在的情况下应当被暂停,进行规范之后再重新放开。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博士也表示,校园贷的贷款额度应当与大学生的还款能力相匹配,“你不可能给一个在校大学生借10万、20万块钱,这是明显超越其能力的。我们说,是不是可以设定一个限额?比如一年不超过1万元或其他数额,这样的话与其本身的消费能力相适应。”此外,傅蔚冈还提到,这个限额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比如在外有兼职、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只要能证明其还款能力,也可以相应多提供贷款。

  对于是否应当告知其父母,专家存在不同的意见。傅蔚冈表示,大学生一般来说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大多数情况没有必要告知其父母,除非明显超出额度。360金融专家刘中琪也认为,校园贷的授信还是基于消费者本人的,目前也有一些针对大学生的信用卡,因此大学生独立贷款也是可以的。而孟祥轶认为,大学生大部分还是依靠父母的,因此在贷款时,不仅仅要告知父母,甚至需要以父母来做担保。

多名专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金融知识的教育。事实上,不仅是大学生,目前整个社会的金融教育都较为欠缺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网络编辑:庄晓娟

浮世绘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