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由各市教育部门确定
摘 要: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对全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细则》中所称的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等)。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对全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细则》中所称的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等)。
《细则》中指出,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教科书选用单位组织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科书的选用工作。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应当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2/3。各地教科书选用结果确定后,需要在本级教育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市将选用结果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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