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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奖学金供申请大学生资助 “新政”今秋实施

http://www.e23.cn2007-08-18 13:55:19济南时报
时报8月17日讯(记者 魏巍)今天,我省公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以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据悉,新的资助政策今年秋季开学实施。
   家庭经济困难分三档
    省教育厅表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认定。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国家奖学金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的学生,用于他们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网络编辑:谭燕 值班主任: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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