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新生入校须进行复查 坚决清退冒名顶替者
5日,山东省招考院公布2007年高考录取、新生报到及高校复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省招考院向全省高校发出通知,新生报到后,院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等不合格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山东省招考院规定,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等手续。考生中学阶段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准考证、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带档案去高校报到。在各个高校的录取阶段,省招考院向各个高校发出通知,新生报到后,院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等不合格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复查工作结束后,各校应将复查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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