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下发高考新规 考生忘带准考证可先入场
考生考前如果忘记带或者遗失了准考证,不要惊慌失措,不会因此耽误考试。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下发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对遇到35种偶发事件,监考员和考点主考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办法,一旦发生考生重号的情况,监考员和考点主考应稳定两考生情绪,安排考生进场应考,并立即查明两考生确切考号,作出处理,通知学生。
考生忘记带或遗失准考证,监考员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流动监考员通知考生领队,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
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等情况,经简易治疗能继续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
考试中途考生提出要喝开水,由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并提供开水给场内监考员,监考员提供给考生。
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要求更换,监考员向主考申请备用试卷或答题卡,并记录,主考核实情况后,动用备用试卷、答题卡,但不补足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考试一段时间后,考生发现试卷有重印、漏印或少试卷现象,监考员可申请启用备用试卷,不补足因此而耽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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