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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育国际济南校区不退费引发热议 律师援助济南学生

http://www.e23.cn2007-04-20 08:48:20

    近日,本报报道的华育国际济南校区(在教育部门注册名为:济南华育天地培训中心)引起各界关注,许多读者对该校的培训费用、证件发放、招生宣传等问题发表看法,教育主管部门目前也对此进行关注。其间,读者对该校“退费难”问题的讨论热度不减,许多人认为,该校的“退费难”问题目前有一定的代表性,是学生与校方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学生:不满“交费容易退费难”

    今天下午,一位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今年3月到该校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让她参加入学测试,交纳100元的测试费押金。“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测试满60分后,说明有在此学习的潜质,报名时这100元将作为学费的一部分。如果测试不过关,100元将会退回。测试成绩出来后,校方人员说我可以在这里报名学习。”

    可是,该女士表示了她的担忧:“学校学满16个课时就不再退费了,万一上完16个课时后我发现课程不适合自己,或是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了,学费不是要不回来了吗?”

    而该校的几名学生也同时反映,上满16课时后,因种种原因要求退费时遭到校方拒绝,因为在入学时,他们已经与校方签定了关于“学满16课时”不再退费的协议。

    今天,曾在该校学习的丁先生再次反映,关于退费问题,截至目前校方也没有与他联系。

    律师:可为当事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学费“退费难”的问题,律师马勇先生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已经指出,校方的“学满16课时不再退费”之类的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作为一名消费主体,学生随时都有中断学习并要求退还剩余学费的权利。

    可是,目前困扰很多学生的问题是——他们已经与校方签订了有关“不退学费”的协议,而且这原本一式两份的协议,学生称他们手中并没有。

    对此,律师术洪军先生称,学生签订的类似的协议,当初即便是自愿的,协议条款的公平性也值得商榷。倘若校方不把另一份协议交给学生,更是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另外,“即便已经与校方签订了协议,学生因故退学时,仍有权利要求与校方解除协议。倘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解除协约。”

    以上两位律师表示,他们可以为遭遇类似问题的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主管部门:收费问题是监管重点之一

    昨天,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指出,“交费容易退费难”的问题,在一些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中表现得较为突出。

    该负责人称,一些民办学校,在招生宣传时常常说得好,一旦学生入学,一些承诺的课程或学习条件没有兑现,部分学生因故提出退学。退学便涉及到退费,这时往往会发生一些纠纷。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目前,此类学校、机构的学费收取问题也是教育主管部门重点进行重点监管的内容之一。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1996年3月27日发)学生中途退学,学校应当按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退还其余的所收费用。社会力量创办的学校,如果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违反国家规定而误导学生上学,之后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赞助费、建筑费等项目属于对学校的捐赠,学生不能要求学校退还。

网络编辑:吴蕾 值班主任: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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